2005年11月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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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家朱明瑛被诉拖欠物业费
李郁

  本报讯  近日,北京一家物业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状告著名歌唱家朱明瑛拖欠一年多的物业费。状告朱明瑛的是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诉称,朱明瑛住在花园小区,享受了该公司的服务,但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一直没有交纳物业费及其相关费用,共计欠费28484.25元。物业公司多次催索,朱明瑛仍拒绝支付。该原告诉求朱明瑛交付全部物业管理费,并交纳滞纳金1703.95元。